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见下表)
序号 |
修改位置 |
原变更文件条款 |
变更后条款 |
1 |
第8页 |
1、以经评审的各投标单位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作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满分; 2、以5000元为计分单位,每正负偏离5000元扣1分,不足5000元按5000元核算扣1分。 |
以经评委会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为合理有效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满分5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如下公式计算: |
2 |
第4页和第6页 |
原定于2月25日15:00开标 时间 |
修改为:3月4日10:00开标 |
招 标 人: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五一西路2号19楼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13874831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