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及改造项目造价审核入围单位选聘项目答疑公告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第22页,评审记录表第二项荣誉奖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2年获得省级造价工作先进单位一次,得5分;获得市级造价工作先进单位一次,得2分;”在省市协会下发的评选文件中没有“造价工作先进单位”的表述,一般都表述为“工程造价咨询优秀单位及工程造价管理先进单位”,工程造价咨询优秀单位和工程造价管理先进单位的评选都是同时进行,工程造价咨询优秀单位的评选条件比工程造价管理先进单位的评选条件要求更高,更为严苛。由于两项评选都在一起,工程造价咨询优秀单位是否也可以进行加分。
答复:投标单位获得的工程造价咨询优秀单位和工程造价管理先进单位荣誉奖项,均可计入对应分值。荣誉奖项可累计计分,但本项得分最高5分。
问题2:招标文件第13页,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第四点付款方式及其他要求中“付款时中标投标人必须提供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情况下,税率要求为13%,如国家税收政策有变化,双方可就细节进行协商,并在项目合同中予以明确)。”税率要求为13%。根据税率的相关规定,货物的税率为13%,工程的税率为9%,服务的税率为6%。造价咨询属于服务,税率只能开到6%。
答复:付款时中标投标人必须提供合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照国家规定。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如本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20楼
联系人:杨勇
电 话:0731-84449588-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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